7月27日,全女士按照超市的要求,和超市方、生产商坐到一块儿就赔偿的问题进行协商。
前来解决此事的生产商驻沈阳办事处的负责人说,厂商听闻此事后,非常震惊,这是第一例关于该问题的投诉,他们无法判断事情真伪。但厂商仍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的上限给全女士以产品单价的10倍赔偿。如果全女士仍不同意,没有其它的办法,全女士可以随意采取其它的解决方式。
可全女士认为:“一袋牛肉干才十几元钱,赔十倍才不到200元。现在我看见牛肉干就恶心,这事以后,我还经常想起以前吃过的那些牛肉干。区区200元是不能弥补我的精神损失的。”
全女士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索要10倍以上的赔偿呢?对于此事,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的谭德明律师认为,“我们虽然从人道上十分同情全女士实际所受影响与实际赔偿严重不相符的问题。但是很遗憾,这件事情如果诉讼到法院,只能按照合同违约进行起诉。而按照《食品安全法》,‘袋装食品内有异物,属于食品质量不合格,10倍赔偿是上限。”
同时谭律师也提醒其他市民,如果在食品包装袋内发现头发、虫子等不干净的物品时,第一步应该把证据封存,并进行拍照;第二步应马上收集其它证据。然后找店家确认协商赔偿事宜,也可以找消协等组织帮忙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并将商品质量问题投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本报记者 陈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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