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最为公众的金融企业,银行的一举一动总是引来热议。
部分城市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续费悄然调高一倍,引来众多持卡人指责。对于银行和客户而言,站在各自的角度对此均有不同的态度。
正 方
银行业协会:收费上调“合法合规”
近日,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部分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从每笔2元涨到4元,引起各方关注。记者26日调查发现,四大行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并未调整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调整ATM跨行取款收费标准合法合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
目前工、农、中、建四大行在北京、上海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仍为2元/笔;而在天津、广州等部分城市,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上调至4元/笔已有一段时间。
在北京宣武门附近的农行网点取款的罗女士说,目前每笔2元的收费还可以接受,但如果手续费翻番她觉得太贵,“以单笔取款金额上限只有2500元的ATM机为例,取1万元需要进行4次操作,如果手续费翻番将达到16元。”
中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06年中行明确规定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最高标准为4元,各地一级分行可根据当地相关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ATM跨行取款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依据成本自行制定和调整。“目前,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成本情况调整ATM跨行取款收费标准,是合法合规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 据《第一财经日报》
反 方
中国消协:提高收费违反民法原则
记者昨日电话连线咨询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
邱宝昌开门见山指出:“(银行)不应该这样做。这次跨行取款收费提高,银行解释是因结算之间的‘此消彼长’,所以手续费才提高。问题是(银行)之间结算的事,怎么让消费者多交手续费呢!”
近两年来,银行陆续增加了近30项收费,但服务并没有得到显著提高。而银行每增加一项收费几乎都会引起消费者的强烈反对,但反对归反对,各种费用还是照收不误。对此邱宝昌曾表示:“应当不应当收费,只有银行说了算,没有协商,没有听证,消费者失去了选择权,这显然是垄断行为。属于企业非法形成收费同盟。”
邱宝昌还表示:“在没有征求客户同意的情况下,银行单方面强行要求收取跨行查询费,或单方面提高跨行取款收费,这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当事人,这种行为显然违背了《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等民法基本原则,理论上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本报记者 李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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